酒驾撞上了豪车,本应由肇事者领刑受罚,赔偿损失。然而在侥幸与贪欲的驱使下,当事双方竟商量后自导自演了一场“骗保大戏”。肇事者出一笔“封口费”,喊来朋友顶包,而被撞车辆司机报了保险公司则闭口不谈酒驾,欲走正常理赔流程。双方没想到,两车当时的行车记录影像奇怪地同时只保存到事发之前,引起保险调查员怀疑,最终涉事的三人均被以诈骗罪起诉。
2018年10月16日晚,家住江苏省太仓市的尹某参加公司聚餐,席间推杯换盏,喝得七荤八素。餐后,尹某不顾同事们的百般劝阻,仍执意自行驾车回家。当车在太仓市陆渡镇一路口右转时,尹某由于神志不清,竟开到了对向车道上,迎面撞上了由潘某驾驶的凯迪拉克越野车,好在车速不快,没有人员受伤。如梦初醒的尹某立即下车检查,并上前询问潘某情况。
潘某一眼就看出尹某喝了酒,顿时心生一计:既然对方有错在先,何不趁此机会赚他一笔?“你酒驾肇事肯定是要判刑的,要不你找人顶个包,事后给我3万元作为补偿,这样你不仅不用坐牢,还能走保险理赔。”潘某的一番话让尹某看到了“救命稻草”,他立即找来同事张某,三人一拍即合,上演了一场自导自演的“骗保大戏”。
潘某和张某分别拨打了110报警和保险电话。面对交警的调查,张某谎称自己因路况不熟不慎撞上对方车辆。按照惯例,执勤交警给张某做了测酒仪吹试,由于检测结果也显示其并无酒后驾车,便出具了由张某承担全责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而随后赶到的保险公司定损员根据公安机关的相关材料和张某的申请,也顺理成章地为事故车辆办理了理赔手续。一切仿佛都进行得十分顺利,事情却在不经意间发生了转机。
由于该起事故涉及的保险标的额较大,保险公司在反复审查后,决定调取事故当天的行车记录影像。保险调查员惊奇地发现,两辆车上的行车记录只保存到10月16日22时事故发生之前,之后却没有任何记录。然而涉事车辆在当天就被运到了4S店,事故影像又怎么会同时“消失”呢?
“根据以往经验,很有可能是当事双方案发后对行车影像做了手脚。”10月22日,保险调查员前往太仓市公安局报案,认为张某等人有保险诈骗的嫌疑。11月26日,警方决定对此立案侦查,并调取现场监控、询问相关证人。面对事实和证据,三人百口莫辩,终于如实供述了尹某酒驾肇事、伙同张某潘某顶包骗保10.65万元的犯罪事实。
2019年2月25日,太仓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保险诈骗罪依法对尹某、张某和潘某提起公诉。检察官在此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事故发生后,处置要得当。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和保险电话,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切勿学潘某为贪图小利,通过耍“小聪明”占保险公司的便宜,明明是受害人却成了嫌疑人。另外,务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底线,拒绝酒驾,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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