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0名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代表资格确认全部有效

根据选举法等法律的规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主持下,2017年12月中旬至2018年1月,全国35个选举单位共选举产生了2980名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在本次选举中,各选举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严格贯彻执行宪法和有关法律,认真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选举结果表明,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一线工人农民代表、妇女代表比例有所上升,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有所下降。据统计,在选出的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438名,占代表总数的14.70%,全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代表;归侨代表39名;连任代表769名,占代表总数的25.81%。与十二届相比,妇女代表742名,占代表总数的24.90%,提高了1.5个百分点;一线工人、农民代表468名(其中有45名农民工代表),占代表总数的15.70%,提高了2.28个百分点;专业技术人员代表613名,占代表总数的20.57%,提高了0.15个百分点;党政领导干部代表1011名,占代表总数的33.93%,降低了0.95个百分点。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是这次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赴香港、澳门分别主持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香港选出代表36名,澳门选出代表12名。台湾省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台湾省籍同胞组成的协商选举会议选举产生。会议于2018年1月在北京举行,采用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13名代表。